珠海市资讯职业培训学校

****

发布于2024-03-07 15:57:28

1449

请问老师(委托加工业务中,若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直接出售或生产非应税消费品,委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计入委托加工物资成本;若收回后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,委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计入应记入“应交税费-应交增值税”科目的借方。)这段话是什么意思?

珠海市资讯职业培训学校

回答于 2024-03-07 16:06:27

收回后直接出售或生产非应税消费品,交的消费税是不能抵扣的,计入成本 收回后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,消费税可以抵扣,记入“应交税费-应交增值税”科目的借方。

我要提问

每个问题请间隔5分钟,未购课仅能提交3次问题

最多上传三张图片

重置

提问

  • 联系客服

    客服热线  客服热线

    0756-8627136

  • 微信客服 微信客服
    QQ客服 QQ客服
    在线咨询

    客服老师

    43679340

该章节不能体验试听

赶紧报名加入,一起学习吧!

请联系老师
请联系老师
QQ客服

QQ客服

客服老师

43679340

微信客服

微信客服

18928015136

13112361003

电话客服

电话客服

客服老师

0756-8627136

二维码